法律咨询

请问有糖尿病,高血压脑出血的人可以办低保吗?

其他
2024-03-15 15:13: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个是完全可以申请的。你脑出血是属于慢性病。脑出血。会花费大量的医药费。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你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你可以向你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申请低保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国家关于申请低保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家庭中有老弱病残,而达不到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
    2、完全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3、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
    4、因失业,暂时无法就业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那就不能申请了。高血压只是一种心血管疾病,绝大多数的患者是不影响生活工作的,只有高血压导致严重的并发症以后,达到了上述低保的标准才能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