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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有一处住房,房证上两个人的名字都有,女方还有5年公积金货款没还完,现两人决定离婚,离婚房子协商归两人女儿,女儿今年6岁,想问一下做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应吗

婚姻家庭
2024-03-15 13:59: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离婚后房产公证有效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且依法经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法律分析:夫妻公证处公证房产有用,因为夫妻房产协议,只要双方签名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因为十八周岁以上公民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要承担责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不是必须得析产公证的,是否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的,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依照协议处理,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是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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