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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了几天不想干了能拿到钱不

劳动纠纷
2024-03-15 12:24: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一直拖着不给钱。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工地老板协商,积极协商沟通达到要薪目的;
    2、与工地老板协商不成,通过向当地劳动局或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处理;
    3、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劳动仲裁方式要求发放工钱;
    4、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钱,或提起诉讼来达到讨要薪资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干活拿不到工钱的处理方式: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并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可以申请法院的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工作几天不想干了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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