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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不参与协调怎么办?谢谢

征地拆迁
2024-03-15 11:36: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 村委会不给盖章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乡镇政府)进行举报维权。如果当事人有确凿想证据证实,村委会的“不给盖公章”的行为属于违规,且该“盖章”行为属于村委会职责以内的事宜。
    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进行举报维权。
    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 您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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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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