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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丢失,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立案吗

保险纠纷
2024-03-15 20:06: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向法院起诉
  •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发票丢失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去收费处打印发票复印件,然后去医院找医务科,加盖医院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另外,还要当事人写一张遗失声明,声明丢失的发票不再用来理赔结算,引起的责任由自己负责。
    必要时可能会要求登报声明。法律依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 法律分析:
    1.按照相关规定,住院发票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发票。但丢失住院发票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
    2.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发票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之后,将这些材料交到社保部门,经社保部门审核,确认患者没有在其他地方重复参保报销,就可以按相关规定在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 要结合证据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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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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