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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户口页丢失,户主联系不上,这种情况下怎么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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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09:39: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户口页弄丢了怎么补办
    1、一般情况下,户口页丢失后,由户主携带户籍其他页,前往发证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户口登记机关机关受理后,对户籍登记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属于已经登记入户的情况,应当予以补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户口本的使用规定有哪些
    户口本的使用规定如下:
    1、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
    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2、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3、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4、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 居民的户口页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户口簿须知》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 户口页丢了补办的方法:当事人可以提供身份证,前往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公安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确认属于已经登记入户的情况,应当予以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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