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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交了七年的社保,现在辞职了,我是三级残疾人,社保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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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6:26:4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不能直接退费,因为它是根据参保人缴纳的费用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的。
  • 你好,社保个人账户中的钱不能提前支取,如果你已经缴纳了社保,不能退保
  • 社保你是买满了那个15年,然后退休,退休的话他就有退休金了
  • 你好!自己交的那部分是不能退的,可以转移
  • 社会保险一般不能退保
  • 可以,但是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法律分析:可以退保,退保需要到社保局申请。
    满足下面四个条件是可以退保的。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4、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如果不想缴纳社保,之前的社保费用只能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交的部分纳入国家统筹基金。
    就算你满足退保的条件,按照政策,也只能退还养老保险中自己交的那部分,养老保险中单位缴纳的部分,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拿不回来的。
    社会保险没有滞纳金的,按现在的要求,是不能退休前一次性补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在厂里辞职社保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在新的公司或企业就业的可以将社保进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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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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