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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店铺转让交了订金,没有签合同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4-03-15 11:54:26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店铺转让双方在口头或书面形式上约定了订金的可退还条件,那么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约定的条件未达成,购买方有权要求退还订金。
  • 取决于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以退款。也可以方协商
  • 您好,如果非不可抗力或者出租房违约的话定金通常是不退的。
  • 这个要看双方是否就合同解除有否约定才好判断
  • 你好 订金是可以退的 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 交的定金有没有明确说明不租可以退?
  • 你好交了多少钱定金,可以要求退的
  • 你好,具体看合同内容的这个情况
  • 你好,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的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一下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退订金的理由是什么呢
  • 法律分析: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定金能不能退会出现四种情况:
    1、不能退。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能退一部分。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能全部退或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能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转让店铺没有合同钱能退还。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店铺转让没有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退钱。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已支付价款,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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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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