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虔法君提醒:餐饮店的服务员在顾客就餐时清理地面应当及时拖干,避免地面湿滑,或者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顾客,亦或者铺设防滑地垫,防止顾客滑倒。若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则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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