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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了,继承人有母亲、儿子和女儿,之前有一处房产写的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如果母亲和女儿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是不是能归儿子所有

继承
2024-03-14 15:22: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具体到这个问题,房产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这意味着父亲和儿子是这套房产的共有人。父亲去世后,他在房产中的份额会成为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母亲、儿子和女儿都有权继承父亲在房产中的份额。
    如果母亲和女儿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如果母亲和女儿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父亲在房产中的份额将由儿子继承。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母亲和女儿放弃继承,儿子也并不能直接获得整套房产的所有权。因为儿子原本就是房产的共有人之一,他已经拥有了房产的一部分份额。父亲去世后,他只能继承父亲在房产中的份额,而不能直接获得整套房产。除非其他共有人(即母亲和女儿)也同意将他们的份额转让给儿子,否则儿子不能独自拥有整套房产。
  • 写有父亲和儿子名字的房产如果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母亲把自己的份额赠送并放弃继承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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