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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证明的夫妻,夫死亡,还能得工伤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3-18 11:34:3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子女有权主张赔偿,如果子女系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主张;子女成年,已经离婚的配偶无权主张。
  • 丈夫因工伤亡,丈夫的父母,子女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配偶已经离婚,无法获得赔偿。
  • 既然已经离婚,妻子无权利义务关系。详情可到律所进一步面谈。
  • 您好,如果是工伤的,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 你好,离婚后另一方赔偿与对方无关。但孩子有份。
  • 您好,已经离婚,不能得到赔偿。
  • 离职后还能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因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请求单位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伤死亡赔偿金并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该赔偿金是给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的,且具有人身属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等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国家规定,工伤死亡职工,其直系供养亲属,可以按月领取抚恤金,妻子年龄超过55周岁,并且没有收入,属于职工生前供养的,才能列为直系供养亲属,妻子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属于直系供养亲属,不能领取抚恤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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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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