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扶养 怎么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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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生孩子的时候没有出生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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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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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联系出生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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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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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
(1)或
(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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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方办不成。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补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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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方办不成。需要出具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才可以补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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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下述材料:
1、遗失声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及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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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