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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忧往来服务打了借条,对方没有放款,借条生成了,还要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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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20:57: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没有实际收到所借款项,借贷关系不成立,无需还款。
  • 只要对方未放款,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不需要,借款合同以放款为生效要件
  • 你好,你这个情况要防止套路贷。
  • 你好,积极协商解决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民间借贷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欠款人归还欠款。因为民间借贷关系当中,贷款人的义务就是在规定的借款期间之内归还借款,如果欠款人超过借款期限没有归还借款的还,则欠款人已经构成了违约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没有借条的钱,法律上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当事人需要收集足够的其他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收集到相关证据,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一起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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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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