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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被骗的钱款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因为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如果被骗的金额较小,可能追回的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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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3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处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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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请提供详细情况以评估可挽回的损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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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您可以说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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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建议把事情理顺了再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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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什么案件!是应收账款,还是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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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有人欠您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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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什么钱啊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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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具体说明您是被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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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能否要回。律师收费参考按标的额,一般5-10%,若不足律所有最低费用按律所最低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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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退费根据不同的情形,退还的费用多少也不一样。
【法律分析】
1、如果当事人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或是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应该减半退还。
2、针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退还。
3、如果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了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电话,那么多请求部分就可以退还。
3、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将案件移送给了有关部门处理的话,那么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可以退还。
4、如果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就应该退还上诉人已经交纳的第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用。
5、如果是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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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诉讼费退费根据不同的情形,退还的费用多少也不一样。
1、如果当事人双方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或是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应该减半退还。
2、针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退还。
3、如果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了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电话,那么多请求部分就可以退还。
4、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将案件移送给了有关部门处理的话,那么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就可以退还。
5、如果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就应该退还上诉人已经交纳的第二审案件的受理费用。
6、如果是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就应该退还当事人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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