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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小朋友受伤,赔偿金已确定,老师,老板,让小朋友受伤的家长各赔偿多少

损害赔偿
2024-03-13 23:52: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到底赔偿多少钱合适?需要双方共同商量来解决这件事情。
    首先要看伤情如何,严重不严重。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就适当赔一点儿好了。如果伤情很严重的话,那就多赔一点。
    其实双方还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因为这种事情,谁也不愿意发生。如果对方态度比较好,比较积极。那就好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就好。如果态度不好的话,那反倒不好商量。
    第三,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最好让第三方介入,找个中间人从中说和,这样解决起来更容易一些。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十级伤残通常会赔偿七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或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常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分析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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