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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撞到我不小心被烫伤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4-03-14 11:35: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早上好,这个一般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有没有监控
  • 您好,小朋友撞过来被烫伤了是由双方一起承担的
  • 您好,责任是由双方一起承担的。
  • 你好!这个是要主张经济赔偿的
  • 你好,要看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伤势如何,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 一、小孩子在店里烫伤需要担责吗
    1、具体要根据责任过错分别承担。若是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这种情况应该是由孩子的监护人负主要责任。若是店铺的过错.则由店铺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如果孩子的监护人要的太多,可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公平判决后执行,其次小孩在店里乱跑被烫伤,店家应该承担没有管护好热水或开水的责任,店家需要对小孩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伤情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
    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
    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 小孩子在店里烫伤,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担责。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小孩子在店里烫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对小孩子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小孩子在店里烫伤是否需要担责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为:
    1、如果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2、如果小孩子在店里烫伤时店铺过错,店铺将承担主要责任。
    建议如果孩子的监护人想要太多,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公平判决后执行。
    其次,孩子在店里跑来跑去被烫伤,店家要承担不保护热水或开水的责任,店家要对孩子进行民事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伤情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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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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