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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法务公司代理了返讨借债业务,之前代理公司说得天花乱坠,说只钱一交给我们,你就不用管了,我秒保证能给你追回借款,并说代理费'一千元,可我把钱打给了他们,他帮我打了电话给借款人,说没有打通,然后又给我要三仟元说是帮我起诉,我不同意,想要回我的一仟元,他们不给我退,请问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4-03-13 21:31: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等。
    法院审理后作出还款判决的,对方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方借钱不还的:
    1、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2、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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