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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有一位朋友甲向我借钱,我当时手头也没钱,就找朋友乙手上转借了5万元给朋友甲。朋友甲写的欠条是他欠乙5万元。现在我想向朋友甲主张那5万元债权,但是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朋友乙的名字,我该提供什么证据证明我有权利找他要这笔钱?

债权债务
2024-03-14 09:35: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当时的借贷过程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可以处理,联系教你处理
  • 对于个人之间的债务纠纷,需要由债权人提供下列证据来举证:能证明本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等。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朋友欠我钱,一般是写借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可直接表明借款关系;而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可能是因买卖关系、劳务关系等而形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对于个人之间的债务纠纷,需要由债权人提供下列证据来举证:能证明本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等。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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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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