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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用我照片发快手

互联网纠纷
2024-03-15 16:39:3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前男友在未经过您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您的照片发布在快手等社交平台上,这可能涉及到您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权被侵犯。
  • 如果您的前男友未经您的允许,在快手上发布您的照片,这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详细阐述下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的。
  • 你好,如果涉及侵犯隐私权可以起诉。
  • 你好 可以主张对方侵权纠纷的
  • 前男友有自己私照的,自己可以与前男友协商删除,如果不删除的,自己是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照片网恋就会让对方以为自己是在和照片上的那个人谈恋爱,对于照片本人而言也是一种侵犯。照片本人没有同意使用自己的照片随意在网上传播,这样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触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是会受到刑事的追责,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会允许有这样的行为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前男友有当事人私照的,当事人可以与前男友协商删除,如果不删除的,当事人是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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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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