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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把水房杂物清走了

房产纠纷
2024-03-13 09:37: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你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他们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你导致损失,能够要求他们赔偿;如果给你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你就要找他们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你,那么,你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你能够反诉他,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你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不就没问题了?
    4、不顾物业有无职责,你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你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找物业处理,要求物业协调解决此事。
    其次,如果物业不管或物业的协调无效果,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投诉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物业、相关业主及租客配合处理,尽早解决漏水问题,若有损失可要求赔偿。
    最后,如无业委会或业委会敦促也无效果,那可以收集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法律分析:
    1、首先你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他们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你导致损失,能够要求他们赔偿;如果给你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你就要找他们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你,那么,你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你能够反诉他,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你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不就没问题了?
    4、不顾物业有无职责,你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你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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