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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钱不还 能起诉追回欠款吗?一万元整

债权债务
2024-03-13 18:58: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 债务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起诉时要注意:要看借条上是否有注明还款日期,如果还款日期有注明,那么一定要在还款期限到期后的三年内起诉,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失去胜诉权;收集当初给债务人借款的证据,比如现金是否有收条、银行流水要打出来、与债务人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况,追回欠款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协商;请第三方调解;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先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一方仍不还钱的,另一方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借了钱却要不回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尽快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偿还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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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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