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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按月申领通过省核了!可以改成一次性领取吗

劳动纠纷
2024-03-14 17:13: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 你好,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 不能的,失业金只能按月领取,不能一次性领取,因为失业金是失业人员领取的补助金,如果已经再就业或者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会停止发放失业金
  • 你好! 没有领取完的失业金并且是一次性申领。
  • 那怎么可能可以一次性的,从来没有一次性的
  • 失业金在正常情况下都是按月领取的,能够进行一次性领取的就只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农村户口,第二种在再次就业之后可以领取创业金,也就是就业前没有领取完的失业金并且是一次性申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失业金在正常情况下都是按月领取的,能够进行一次性领取的就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 是农村户口。
    第二种在再次就业之后可以领取创业金,也就是就业前没有领取完的失业金并且是一次性申领。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按月领取。若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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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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