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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培训机构产生消费纠纷,被其虚假宣传误导,在其工作人员诱导下签订合同,转账2980元,投诉12315两次均未解决,如何追回钱款,解除合同

知识产权
2024-03-13 14:18: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 可以要求退款。
    1、遇到培训机构欺骗消费者的情况时,当然可以申请要求退款,跟对方进行协商,对方如果明确表明不退款的情况时,需要搜集实践性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欺诈的行为。
    2、如果所骗钱款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建议直接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损害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争议解决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一般消费者遇见需要维权的情况,可以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会帮忙指导到具体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1)假冒或仿冒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商业诽谤行为;(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11)招标投标中相互勾结排挤竞争的行为。
  • 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虚假宣传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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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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