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给老师了2000老师算不算受贿

刑事案件
2024-03-12 17:58: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教师收贿赂,需要依据情节给予处罚,具体如下:
    1、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情节严重的开除,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收贿赂是违纪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1、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3、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4、包庇同案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1、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3、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
    (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