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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展览,想通过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保护,如何做到

知识产权
2024-03-12 16:30: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与展会举办方订立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 你好,你是咨询知识产权的案子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
    1、对自身依法享有的发明创造、商标、作品等相关市场进行定期排查,加强相关的法律常识,避免侵权风险;
    2、对已经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
    3、其他保护方式。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般通过如下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
    1、通过专利保护。专利保护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通过商标保护。当事人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3、通过著作权保护。著作权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 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通过行政保护,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版权局对其侵犯产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次通过司法保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再次通过网络维权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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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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