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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追尾,对方全责,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3-14 07:46:30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 对方应赔偿我方全部损失。您可来律所详细咨询。
  • 你好,是否有保险,有保险的话走保险。
  • 这个按照你自己的实际受损情况赔偿
  • 你好,是可以咨询的,具体详聊。
  • 你好,在吗,赔偿车辆维修费等
  • 你好,事故造成车损的情况还是
  • 请问您没有受伤吧,修车费等
  •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赔偿。
  • 被别人追尾了对方全责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可以自行赔偿,也可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追尾对方全责,如果仅造成了财产损害,可以就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赔偿;
    2、如果追尾造成了人身损害,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追尾对方全责,如果仅造成了财产损害,可以就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赔偿;如果追尾造成了人身损害,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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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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