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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下 离婚了车是判给我了 但车在男方名下没过户 他的债务还不上了 债务是婚前欠的 一直都还着利息的 离婚半年后他还不上了 车会被没收吗?

婚姻家庭
2024-03-12 12:58: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想多了,直接要求男方过户就是了
  • 您好,车在他名下可能会被没收。


  • 法律分析:夫妻按照离婚协议进行确定。要车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并承担剩余欠款。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有债务车判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关银行贷款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汽车也将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汽车是在双方婚姻期间购买的,仅用于一方或双方的生活,且双方婚前或婚后没有财产协议,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债务也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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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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