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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务合同个人所得税自己不交跟公司有关系吗

劳动纠纷
2024-03-12 14:57:3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枝桥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 关系不大关系,劳务合同没有交税,跟公司关系不大。
  • 一般是单位代扣的,如果不交,未必有关系。
  • 你好,这要看你和公司有无对此约定过。
  • 您好,公司有代扣代缴义务。
  • 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 你好,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公司交还是个人交的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支付工资(或个人所得)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不需要哪些步骤或者手续。按照税率在当月工资表中代扣,月度申报即可。
  • 个人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事人通过劳务合同获得的报酬,应当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事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先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的所得进行减免,将法定的数额进行扣除后,剩余的数额才需要依法进行缴税,减免之后,没有剩余的,当事人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剩余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事人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月缴纳的,在一年结束后,应当去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综合计算后,会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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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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