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三轮车被城管抓了,能要回来吗

刑事案件
2024-03-12 14:41:1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三轮车被用于非法活动,例如非法经营,那么可能需要先解决违法行为的问题。
  • 你好,这个你对城管的执行和处罚不服的话,你当然是可以进行申诉的
  • 只要办理完手续,即可拿回三轮车。具体情况要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
  • 只要办理完手续,即可拿回三轮车。具体情况要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
  • 只要办理完手续,即可拿回三轮车
  • 法律分析:只要办理完手续,即可拿回三轮车。具体情况要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只要办理完手续,即可拿回三轮车。具体情况要询问当地的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法律分析:城管拉走的东西,可以通过接受相关处罚后要回来。正常手续是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开一张暂扣证,并口头通知何时可以去接受处罚,处罚分两种:
    1、写书面保证;
    2、罚款。暂扣当事人物品时,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执行相应罚款时,应该问清楚执法的路段所属的大队,再去缴纳相应的罚款,之后就可以申请取回自己的东西了。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