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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3九月入职企业,2024.2.1由于个人家庭有紧急事情,我想企业辞工,企业以春节用工紧张,拒绝了我的辞工,但我家有急事就自动离职了,现在我还有2600元的工资和100元的押金,现在企业拒绝支付,请问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3-12 10:50: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1、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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