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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只两人我和伯娘在市区,当时的登记居住地已经被卖了。户主伯娘迁入外省,我没有房子,我爸妈户口在农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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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09:31: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 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
    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
    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
    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我国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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