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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在这边有个案底在异地公安部门能不能撤销的?

刑事案件
2024-03-13 10:26:03
共有2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案底无法撤销的,除非经法定程序将原来的生效判决推翻,即彻底翻案。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即成年人所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治安处罚记录都是终身的。
  • 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在这边有个案底在异地公安部门能不能撤销的?
  • 首先案底是不能消除的,如果是未成年人,5年以下是要封存的。
  • 你好,具体是什么案底,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不能撤销。
  • 你好,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探讨
  • 如果已经有案底在异地公安部门,一般是不能撤掉的。
  • 您好,您朋友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留有案底的呢
  • 你好,案底(犯罪记录)是不能撤销的。
  • 你好,如果有案底,是终身不能撤销的
  • 你好,发生在哪个地区的公安部门?
  • 您好 这边是因为什么案件留下案底
  • 撤不了,除非案子改判无罪的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怎么回事?
  • 你好,在哪都不能撤销的。
  • 您好,案底是不能注销的呢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不能。公安局是否撤销案件,要看实际情况,比如在刑事立案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不能。公安局是否撤销案件,要看实际情况,比如在刑事立案后,符合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 你这边遇到的问题,能够详细跟我讲一下嘛
  • 案子具体的情况您可以介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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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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