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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未经我的同意用我的钱买了房子,房子还写了他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属于谁的,能不能要回来?

房产纠纷
2024-03-13 19:45:5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房子应该属于他的,但钱是你的,你可以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可电帮你研究下
  •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付款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 您好,房子登记到谁的名下就属于谁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还钱。
    追问:主张是什么意思,那能强制对方还钱吗
  • 房证上产权人是谁房子就是谁的。你的钱可以起诉要
  • 要求对方还钱,或者报警处理,是否涉嫌盗窃财物。
  • 您的钱是委托他代管吗?你们之间有没有相关证据
  • 房产是属于对方的,但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钱款。
  • 您好,原则上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您的钱财。
  • 你好,根据描述可以要求房主返还您的钱。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出资,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则房子就可以要回来,但是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则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薄上的人所有,是无法要回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还能要回,在交款人和纳税人均为实际出资人交纳的情况下,实际房屋产权应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委托第三人以其名义购买房屋,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 给别人出钱买的房子,只要是房子所有权人就能够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产权的归属是根据登记主义来的,所以房子所有权人对房子就有处分权、用益物权,自然是能要回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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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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