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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女方要求买车钱16万,算是夫妻结婚后共同使用,彩礼另算,现在离婚,女方反口不承认16万是车子钱,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3-12 09:14: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协商不好,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请律师帮你。女方是怎么说的呢?
  • 可以帮你解答的,最好是详细聊聊
  • 彩礼钱婚前买车的,离婚时一般仍然算女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予退还。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彩礼钱在婚前支付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在离婚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
    但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离婚时,支付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前彩礼婚后用于买车,该车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车辆的归属权,协商不成的,夫妻双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用彩礼钱买车是否算女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彩礼一般认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是在婚前购置的车辆等,一般认为是女方的私人财产,不算婚后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购置的,即使车主登记为女方本人,一般也认为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男女双方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赠与女方彩礼,本质上彩礼即归女方所有。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属于夫妻个人所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没有进行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的,用彩礼购买的车辆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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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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