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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里人经媒人介绍跟外地相亲,分别给了两千八和一千零一的见面费,然后女方一直在要各种东西。名字好像也是假的,地址也没有,也不知道家里具体什么情况,这构成骗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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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1:17: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都是假的,可能构成欺诈,如你调查后他经常这样,可能是诈骗
  • 当事人遇到骗婚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骗婚问题:当事人首先可以拒绝与对方登记结婚,其次,如果对方是利用婚姻行诈骗之实的,还可以报警处理。婚姻诈骗,就是我们俗称的骗婚,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女方骗婚的情形是: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双方共同生活了,女方索要了高价彩礼或者是结婚后对夫家感情薄弱,一般是不能按照骗婚处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骗婚其实是属于诈骗的行为,诈骗财物数额达到三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而证明骗婚需要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转账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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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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