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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别人在追我期间花了钱并且给我转帐了这个钱不还犯法吗

债权债务
2024-03-12 09:55: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恋爱期间,正常的,符合正常人的开支,消遣等,原则上不用还。如是大笔借支,没有特别含义,比如520,1314等,原则上要返还。
  • 你好,这个是赠与的,不需要偿还
  • 可以依法起诉进行,要求还款!
  • 钱被别人转走的,报警能追回来。当事人可以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相应的审查,该行为只涉及违法的,会对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找到行为人后,会让行为人将钱退还给受害人;认定该行为涉嫌犯罪的,会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找到行为人后,对于受害人的钱,会及时返还。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定行为人确实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去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案件的事实,对行为人作出具体的刑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是否违法看情况,如果及时偿还不违法,如果拒返还违法。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拒不归还,有可能涉嫌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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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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