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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占地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
2024-03-11 16:38: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占地赔偿的话应该是按照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有的时候国家会为了一些公共的利益,对于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国家便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赔偿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法律分析:占地赔偿的话应该是按照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有的时候国家会为了一些公共的利益,对于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国家便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赔偿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批准征收土地的总面积计算。全区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16000元/亩,二类地区(水江镇、大观镇、南平镇)15000元/亩,三类地区(除
    一、二类地区外的其他乡镇)14000元/亩。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人。法律依据:《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收中有关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一、应转非安置人员的确定
    (一)应转非安置人员必须在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的农户和房屋被征收的农户中确定,具体按被征收土地面积的多少依次确定转非安置人员。
    (二)房屋被征收的,以户为单位自愿申请整体转非安置。
    (三)土地和房屋都被征收的,可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转非安置方式。
    (四)集体有剩余安置名额的,应召开户长会或社员会讨论决定。并对拟转非安置人员名单公示3天以上。
    (五)禁止农户与农户之间以买卖的方式私下调整被征收的土地和转非安置名额。
    二、零星林木的补偿
    (一)被征收的田、土内栽种的花木按被征收的土地面积(扣除林地面积)实行综合定额补偿,即按每亩2000元的标准实施定额补偿。
    (二)房前屋后已栽种多年的林木由居委会据实清理补偿。抢栽抢种的花木一律不予清理补偿。
    (三)确系已栽种多年有一定种植规模的经果林木,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另行清理,据实补偿。
    三、20%土地补偿费及集体补偿资金的处置
    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补偿资金及20%的土地补偿费属于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按《村民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处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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