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委托合同纠纷应找下列主体处理:
1、一般应找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其他人居中调解;
3、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如果无法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