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拿受害人病历等材料可以做伤情鉴定或者定罪吗(受害者本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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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法医或专门的伤害鉴定了需要受害人的主动配合,并且通常要求其在场确认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果当事人不到现场,则可能影响正常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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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受害人提出伤情鉴定,受害人本人应同去的.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或面谈给你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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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需要伤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做鉴定,然后出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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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拿受害人病历等材料可以做伤情鉴定或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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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受害人提出伤情鉴定,受害人本人应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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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需被害人本人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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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可以向受案机关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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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一般是根据病历来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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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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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各地
公安局都有司法鉴定中心,去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开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你拿着相关材料去鉴定中心做就可以,记得准备好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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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各地公安局都有司法鉴定中心,去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开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你拿着相关材料去鉴定中心做就可以,记得准备好病历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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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各地公安局都有司法鉴定中心,去派出所以后,派出所开出司法鉴定的申请,你拿着相关材料去鉴定中心做就可以,记得准备好病历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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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需要伤者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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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受害人提出伤情鉴定,受害人本人应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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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