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残疾证已做了快二十年了,一直放家里,上面也不知道,也没拿过什么补贴,现在年纪大了,想请教一下我该咋办?

其他
2024-03-11 12:38: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残疾人,国家没有明确的生活补贴,但一般有康复和助残器械等服务,可到当地残联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
    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
    第二十条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
    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 老人持有残疾证,是有补贴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以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