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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奶奶有4个孩子,小儿子买房子的时候出资了4万现金(没有出资证明),后面还有陆陆续续给的钱有个七八万左右,现在嫌弃老人活的太久把老人赶出来了,这个钱能要回吗?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走后关于丧葬费的分配不想给小儿子,分给其余三个子女继承。又担心小儿子不签字就有可能领不到丧葬费。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继承
2024-04-07 00:25: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立遗嘱,分配财产。未尽赡养义务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予分其遗产。
  • 丧葬费出现纠纷的可以由近亲属之间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对如何分割丧葬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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