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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出国劳务签,找正规公司。告诉我地址,电话在哪里?

劳动纠纷
2024-03-11 13:30: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护照及一定数量的照片(须与护照照片一致);
    (2)国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或双方签属的有效合同(协议)书[须经国外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国外聘请、雇佣单位或雇主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及雇主的身份证明;
  • 您好,这个电话可以去公司官网上查找。
    追问:找不到。正规的出国工作签正有没地址和电话号码证
  • 您好,这个电话可以去公司官网上查找。
  • 打电话到劳动局,劳动局会派人直接来公司协调。
    劳动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你好,这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 遭遇劳务诈骗,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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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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