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货车主要作用是装载货物。因此,驾驶员更要熟知规定载货的重要性。装载时注意以下几点:
1.货物质量不超过车辆核定的装载质量,不能超过行驶证上标注的允许装载的质量。
2.货物高度规定分两种情况:一是重型、中型货车和半挂车载物,从地面起不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超过
4.2米是除第一种情况以外的其他货车载物,从地面起不超过
2.5米。
3.装载的物品不得遗洒、飘散。
4.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5人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5.货物的长度和宽度不可以超出车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米;
(二)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
4.2米;
(三)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
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四)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
0.15米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