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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私自转我钱

债权债务
2024-03-15 11:45: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是朋友私自拿你的手机把你的钱转走吗?你可以要求他返还,若不返还,可以报警,
  • 帮人转账的行为本身不犯法,但如果是为掩饰、隐瞒上有犯罪违法所得即收益而帮人转账的行为是犯法的,构成洗钱罪。对于明知是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法定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通过提供资金帐户、转换财产等行为形式,为其进行掩饰、隐瞒的,构成洗钱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属于财产侵占的,如果转移财产是为了逃避债务,可能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债权人可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私自挪用朋友的钱属于犯罪,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依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对代为保管的财物挪归自己使用,拒不归还的,情节严重会构成侵占罪,所以私自挪用朋友的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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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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