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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识的人登我QQ还没经过我同意算侵犯隐私权吗

人格尊严
2024-03-10 17:48: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集中措施:
    1、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或警告,或要求其立即删除等等;
    2、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责任承担形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犯隐私权,曝光别人的隐私是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侵犯隐私权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民法典认定侵犯隐私权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合法程序和途径都不得擅自宣扬和泄露。隐私是指个人的私生活,包括个人生活和行为上所不愿公开的一切秘密,隐疾、住所、电话等都属于法定的隐私范围。
    每个公民都有保护其隐私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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