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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债权债务
2024-03-11 16:19:0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 你好,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必须非要登记。
  • 可以办理动产登记,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询问。
  • 建议你咨询下工商管理部门,
  •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生效的
  • 动产抵押可以不需要登记,一般它是以签订抵押合同的时间为生效时间的;但是如果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汽车、船舶、企业的设施设施等,抵押合同以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的。未经登记。
    没有抵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依据:《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第三条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依据:《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第六条动产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变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到原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 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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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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