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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诉了一个人,被告在庭上说付了我现金。我就因为出具了一张预支条叫被告转帐第三方。因所有依据都在被告和第三方手上。双方都隐藏事实,不知这个能算诈骗吗?

刑事案件
2024-03-11 06:45: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算诈骗,出东西就要承担后果。追加第三方进来,第三方确认收到的,那就付了。
    追问:第三方说现在时间久了,他记不起了。l
  • 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并处以刑罚后,被害人就自己被诈骗的款项可直接向法院书面申请,要求犯罪分子退赃。法院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如果犯罪分子不退赔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去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不存在非法现有的目的或者是欺诈的手段,仅仅是经营不善还不了钱,属于普通的借贷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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