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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时公司没有对我说工作基础条件,只是让我跟我老员工学习但是才上四天就把我开除了

劳动纠纷
2024-03-11 10:36: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很遗憾听到您被开除的消息。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您的直接上级进行沟通,了解被开除的具体原因。了解原因有助于您判断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或雇佣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存在不当之处,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没有明确告知您工作的基础条件,例如工作职责、技能要求、工作环境等,这可能会使您无法准确评估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职位。因此,在沟通时,您可以提出这一点,并询问公司为何在招聘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条件。
    另外,如果您在入职后只是跟随老员工学习,而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和指导,这可能也会影响您的工作表现。您可以询问公司是否有完善的培训制度,以及为何在您工作仅四天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开除的决定。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您都可以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以便在未来的求职过程中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能力和适应力。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朋友、家人或职业顾问的建议,以帮助您更好地应对这种情况。
    总之,与公司沟通并了解开除的具体原因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您好,如果觉得不合理,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无缘无故被开除处理如下: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缘无故被开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你好,公司协商解决吧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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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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