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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收卫生费,我女儿己出嫁斗几年了,就是没把户口迁出,收又不再这住什麼都沒有她的,这样收卫生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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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0 07:51: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乡村收卫生费是合法,不光乡村,城市也在收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省人一视为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通常是2年一扣,用村里返利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省人,目前通常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商洽。
    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商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 法律分析: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的,由村规民约规定,农村居民(含暂住人口、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收费30元,由各街办代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 您好 建议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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