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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买商铺遭欺骗官司,共有50多个人起诉打官司,因为不知道官司的胜算,然后我们先拿了两个人先打,但是现在已经一年半了,去年的十月第一次开庭了,然后一直没有宣判到现在,今年的三月份才说还要再开一次庭是什么意思呢?还有几十个人等着打官司,为什么不宣判呢?

刑事案件
2024-03-11 16:30:4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为什么不下判,法院在等你们其他人起诉呀。具体事宜可以联系我细谈。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没有宣判的原因有很多 你现在具体是什么案子
  • 你好,详细沟通,方便更好为你解答
  • 不清楚具体案情,无法详细分析。
  • 你好,你是咨询民事官司的案子
  • 你好,建议和承办法官联系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看实际证据凭证 什么状况呢
  • 可以找我们律师去帮助处理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法律分析:需看具体情况,一般一案已经审理判决的不能再次以同一事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在两年内向上级法院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五款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询问具体办案法官
  • 您好,您说的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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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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